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教育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15 成文日期: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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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5:17:32 【字体: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我市2022年度履行教育职责、2021年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一是构建我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1+4”制度体系。制发《本溪市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试行)》并配套制定4个文件。围绕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等四个方面,细化出13项具体任务。截至目前,已有10所直属学校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各县区也同步开展了试点工作。二是强化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本溪市共有民办学校3所,均为支部建制并配备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与市直属学校同步管理,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党内生活制度,市委教育工委每年对民办学校开展2次党建考核,多轮督导,督促学校以党建引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三是有效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内生活制度。市委教育工委下设45个直属党组织,其中党委建制15个、党总支建制4个、党支部建制26个,共有党员2400余名。2022年,各级党组织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统筹做好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始终秉承“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群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辽宁省50条措施的要求,制发本溪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加强对校园风险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落实校园风险隐患闭环管理要求。学校全部配备适宜校园防坠楼硬件设施,督促日常管理,狠抓硬件防范。组织专家对市直属学校校舍开展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截止到2022年底,累计对40余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联合市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安全检查。利用安全教育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防溺水、应急避险等作为重点,反复督促提醒,制定演练计划,统筹学校演练工作,增强预案操作性,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学生体质健康情况。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体育教学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增强近视防控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各成员单位围绕“实现地方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下降目标”,分解任务,对表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年全市新增14个省级近视防控示范校,新增南芬区为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区)。2022年全市各校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重视儿童青少年超重和肥胖,帮助中小学生养成健康生活行为和习惯,控制超重肥胖发生和发展。

  (四)规范招生与办学情况。我市高度重视办学与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属地招生,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行为。坚持五育并举,深化新中高考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通过与学校签订责任状等形式,严禁各学校违规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等唯分数情况。

  (五)“双减”工作推进情况。一是校内减负成效显著。制定《校内减负工作任务清单》,建立作业公示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5+2”课后服务全覆盖,“双减”课后服务补贴、各类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加强考试管理,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次数,深化招生及评价改革。二是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教育、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打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对发现的隐形变异培训机构给予责令停办、返还学费、通报等处理。三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个别退费纠纷,由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处理。将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对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强化预收费资金监管。我市经过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采用银行托管和风险保证金并行方式,监管率100%,风险保证金实现全覆盖。预收费资金专用账户全面建立,定期监管使用情况,避免资金体外循环。

  (六)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确定2022年为“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年”,加大整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力度,累计排查地点241处,出动91人次,整顿涉嫌学科类违规补课场所20余处。在寒暑假、重大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日查+夜查”、“联检+抽检”,坚决打击教师违规违纪行为。2022年查实违规从教行为教师7人,其中,给予2名教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余5人也依规依纪给予了严肃处理,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应。

  (七)评价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方面。市委教育工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市政府办公室密切配合,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确保学习及时、准确、全面。二是“五育并举”方面。印发《本溪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开展2022年中小学校体音美劳课程开设情况专项检查,将实地督导检查发现的劳动教育、劳动周、劳动课开设情况纳入2023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三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我市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教师交流轮岗、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规范数据统计等手段有效促进4个县区差异系数恢复正常范围。四是高中阶段大班额、大校额化解情况。我市高中阶段大班额全部消除。

  (八)教育经费保障情况。一是“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较2021年达到增长。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2021年分别达到增长。二是区域内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达标情况。2022年,全市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均达到基准定额标准1050元;全市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均达到基准定额标准850元。三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财务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幼儿园收费等方面专项检查。未出现被教育部通报违规收费、群众举报、信访投诉教育乱收费等问题。

  (九)信访稳定情况。2022年我市高度重视教育系统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针对涉教信访案件我市采取“一人一策”措施,在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动员全体人员社会关系,共同做好上访者的思想工作。通过领导干部下访的方式,了解上访者的具体诉求。2022年我市未出现因信访积案化解不力被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挂单督办情况,未发生进京、来省、到市集访或在敏感时段、敏感地点缠访闹访情况。

  (十)大校额大班额化解情况。我市高度重视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分管副市长多次调度化解消除工作,市教育局在巩固大班额、大校额治理成果的同时,持续加大化解力度,积极探索工作思路,统筹考虑生源变化,稳步调整跨区域招生工作,科学制定招生计划,逐步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已全部消除。

  (十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制定印发《本溪市教育局2022年学前教育工作要点》(本教通字﹝2022﹞54号),明确学前教育工作任务,细化各项任务指标分解,通过新建、改扩建、提星转普等方式,持续扩大优质学位供给,新增570个公办学位,提高学前教育公办率和普惠率。根据教育事业统计,2022年本溪市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0%,普惠率为88%。

  (十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105所学校组建35个教育集团,教育集团内664名教师实行轮岗交流,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五年计划,加大学校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据《辽宁省2022年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及复查报告》显示,我市6个县区2022年度差异系数均在正常范围(即小学≤0.65,初中≤0.5)。

  (十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本溪市共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所,明山区1所,溪湖区1所。我市在《2022年本溪市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明确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2022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占比比2021年下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学生体质健康仍有差距。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与国家要求的50%还有差距。一是学校体育锻炼强度不够。虽然学校体育课、体活课能够做到开足开齐,但是体育锻炼的内容、强度远远不够。二是家长重视程度不够。学生家长过分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忽视体育的重要性,存在重智育、轻体育,重营养、轻锻炼,重技能、轻体能的倾向。三是增强学生体质的社会氛围没有形成。宣传引导学生、家长及社会重视体育教育和身体素质的力度不够。

  (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有差距。按照《辽宁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中“学前双普”规划目标要求,截至目前,本溪市仅有两个县(区)完成“学前双普”巩固目标,提高和创优两个目标尚没有县区能够达到合格标准。

  (三)“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难。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不申请办学资质、不注册营业执照,将办学地点设在居民住宅内或转移到线上,以各种方式躲避监管,无证无照培训隐秘性更强、灵活性更大,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在一定范围依然存在。

  (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需健全。家长的教育焦虑不容忽视,“双减”政策出台后,很多家长依然存在一些质疑和不安,有的通过各种途径聘请私教给孩子在家补课,有的精选各种复习资料给孩子加餐,家校之间达成减负共识还需要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并持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三、改进措施

  (一)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方面。一是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溪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自2023年起,全市中小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率、优良率逐年提升,到2030年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要求的总体目标,在时间、师资、设备、课堂教学、大课间及课外活动等方面落实相关措施,从领导机构、机制、经费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全方位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二是重视发挥督导评估作用,将学校体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的形式,切实加强对政府和学校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整体工作推进机制。三是在中小学生肥胖控制工作中,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层面宣传,提高父母及看护人营养健康素养,避免过度喂养。加强对学校食堂营养配餐指导,优化学生餐膳食结构,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保证学生在校身体活动时间,强化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锻炼。

  (二)在教育投入方面。一是通过每年开展的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督促县区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按照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避免资金沉淀,重点保障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高中两免、高中公用经费补助等足额安排。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政府教育投入的专项督导检查,半年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县区投入计划完成情况及时督促和通报。

  (三)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并逐年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待遇等方面问题,落实民办园教师监管工作,逐步实现“同工同酬”。通过开展规范办园行为督导检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按照巩固、提高和创优的时间规划稳步实施,达成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目标。

  (四)持续打击违规培训不松懈。将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各级部门联防联控,定期开展联合查处整治工作,抓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打击黑机构违规办学。促进“双减”工作见实效、见长效。

  (五)加快构建家校社育人新机制。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落实措施,建立政府为主导、家庭为基础、学校为主体、社会为平台、专业为支撑的协同机制,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教育、妇联、精神文明办、公安、民政、司法、人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溪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